(原標題:見工商人員下車攤販忙摁電子秤)
看見工商人員攤販慌忙摁電子秤復位鍵,近些年來,環山路沿線成了休閑旅游的好去處,而沿線種植的時令水果也會在路邊設攤售賣。這兩天適逢端午小長假,櫻桃和杏也都成熟了,環山路沿線售賣的攤販也多了起來。
昨日,針對市民反映環山路有水果攤販缺斤少兩的情況,華商報記者前往環山路暗訪。
上午11時30分許,在子午大道東側約200米處路北,有四五家賣櫻桃的攤位相鄰挨著,旁邊還豎著進園采摘的字樣。其中一家攤位擺放了每斤20元和15元兩種櫻桃,攤主建議品嘗后再購買。記者選擇了每斤15元的櫻桃,商販隨即從籃子里倒出一部分,在電子秤上稱重后建議湊成40元的整數。記者注意到,這時候電子秤上顯示的重量為1.345千克。
上午11時50分許,在子午大道西側約1000米處的路北,一家攤販售賣杏和櫻桃。看到記者上前詢問,攤主稱每斤杏10元。記者隨機挑選了11個杏之后,攤主仍建議湊成整數30元,并增加了一個杏。這時候,電子秤上顯示的重量為1.59千克。隨后,記者攜帶買來的兩份水果前往工商長安分局子午工商所準備復稱。由于正值中午下班時間,工商所工作人員建議前往隔壁的超市復稱核準。在超市的電子秤上,此前在攤販處購買的櫻桃重量為1.344千克,誤差僅0.01千克;而此前在攤販處購買的杏計重為1.234千克,與在攤販處計重相差了0.36千克,意味著賣杏攤販使用的是“八兩秤”。
較量:
女攤主狡辯稱是電池有問題
工商所工作人員得知重量不夠,便提出記者陪同前往攤販處進行檢查。
中午12時50分許,記者駕駛的車輛和工商執法車輛一前一后停在賣杏的攤販跟前。見有情況,女攤主急忙去摁電子秤,而工作人員幾乎同一時間連聲喝止。但當記者再次將杏放在電子秤上,顯示重量為1.23千克。工商人員詢問為何要對電子秤動手腳,攤主則稱是為了清零。工商人員將攤位上的兩臺電子秤帶走,要求女攤主一起前往工商所接受調查。
在工商所里,面對詢問,女攤主仍稱電子秤沒有問題,“上午質監部門已經來檢查過了,秤沒有問題,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。”而當工商人員指出實際重量明顯不夠的情況時,女攤主則稱是電子秤電池有問題。工商人員表示,依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相關規定,女攤主需賠償500元。女攤主則明顯情緒激動并不愿賠償,只表示可以現場退還買杏的30元。
子午工商所所長趙越表示,為了打擊轄區內攤販缺斤少兩的現象,每到時令水果成熟售賣期,工商人員均會集中對攤販的電子秤等進行檢查,并會聯合相關協會督促果農誠信經營。面對詢問,女攤主稱自己并非當地果農,而賣杏也是從27日開始擺攤。
得知女攤販昨日上午共銷售獲得80余元時,趙越說:“你這樣缺斤少兩其實掙不了多少錢,但卻把其他果農的聲譽和生意都給毀了。”女攤主低著頭不再說話。
小編提示:
防受騙可對電子秤斷電重啟
昨日下午,記者了解到,工商所將兩臺電子秤查扣,女攤主留下200元并表示將會再次前往工商所接受處理,“但后來打電話也不接聽了,我們又去現場巡查了一遍,結果對方也消失了。”趙越說,隨后將繼續聯系女攤主進行處理,同時也會加大巡查力度,對攤販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。
為了避免計重購物時受騙,趙越提示,可使用手機或礦泉水等掌握重量的物品對電子秤進行確認,也建議對電子秤關閉電源重新啟動,這樣的話就無法對電子秤做手腳。
( 文章來源于鳳凰新聞網)